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三个年”活动精神,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榆林市市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和第二批,以及榆阳区区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和第二批,我区开展梳理了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榆阳区区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榆阳区区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docx
榆林市榆阳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