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一批)

截止 2024年7月30日1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5件,现将第一批交办10件信访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市区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为001的信访问题:榆阳区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群众反映,金榆小区、盛景兰亭、金林小区东侧210国道车辆通行产生的噪音扰民。

市交通局牵头,榆阳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

经查,金榆小区、盛景兰亭、金林小区三个小区均位于210国道榆林市东过境线路西,该路段属国省干线一级公路,昼夜双向交通流量在1.3万辆以上,其中重型运输车占24%以上;三个小区退让干线公路最小距离为60米,规划建设均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6月,榆阳区政府已经对上述三小区范围的210国道路侧加装1070米长隔音板,目前隔音板完好。

2024年7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该区域范围内设置了“禁止鸣笛”等标志标识,完善了对该路段夜间鸣笛车辆的常态化劝导管控机制;市公路局已完成对该段道路路面的整治,目前路面平整无病害。


2

受理编号为002的信访问题:子洲县大理河(县城段)银海酒店附近河道污染严重,河水呈现黑绿色,并散发臭味,疑似上游河段养殖场较多,粪便排入河道造成。

子洲县委

经查,子洲县大理河今年6月下旬断流,受连续高温天气影响,河道残留水体水质发生变化,导致发黑发臭;大理河沿岸无养殖场,未发现养殖场粪便排入河道现象。

子洲县水利局组织人员对“黑绿色河水”抽取转运至子洲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河道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大理河河道生态环境已恢复正常。


3

受理编号为003的信访问题:榆阳区青云镇尤家湾村C区57号20米左右的恒睿泰德金属加工厂露天开展作业,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榆阳区委

经查,恒睿泰德金属加工厂生产工艺为“钢材焊接-加工配件-防腐喷漆-成品”,日常生产中存在露天作业的情况,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该厂拆除喷漆设备,搬离全部喷漆成品,立即停止露天钢材焊接、加工配件作业;责令该厂加快建设焊接、喷漆污染防治设施,待设施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成立由榆阳区工贸局牵头的工作专班,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违规作业行为再次发生。


4

受理编号为004的信访问题:榆阳区牛家梁镇高家伙场3组、4组村民反映,陕煤智能煤炭物流园区全天24小时运煤,煤尘污染严重,道路损坏、坑坑洼洼,车辆通行导致房屋被震开裂,交通噪声扰民。

榆阳区委

经查,陕煤智能煤炭物流园区位于榆阳区210国道高家伙场村,入园道路为砂石土路,未硬化。因运煤车辆流量大、吨位高,部分车辆篷布苫盖不规范,加之日常道路维修管护不及时,导致出现道路扬尘、噪声以及路面损毁的现象;道路沿线20米范围内有25户居民,高吨位车辆经过时对沿线房屋影响较大,据排查,个别居民房屋存在裂缝现象。

2024年7月25日,经与25户居民充分协商形成拆迁补偿框架协议,预计10月30日前完成补偿协议签订;7月26日,对进场道路进行修补压实,确保道路平整并长期保持,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振动和噪音;7月27日,在园区出口增设喷淋设施,加大进出场道路日常洒水抑尘,确保无尘土飞扬现象;10月20日前,建成2条共计1.8公里沥青混凝土进场道路,并在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


5

受理编号为005的信访问题:横山区石窑沟办事处高新庄村村民反映,白某某自2011年以来在该村山沟底饮用水收集池旁修建鱼池,破坏饮用水水井,占用并破坏乡村林地、浇水耕地修建养猪场。

横山区委

经查,高新庄小组饮用水取水点位于白某某鱼池的东侧石壁,水源为石壁天然渗出水,由高新庄村民在石壁下方自建集水池收集饮用。2015年,村民白某某在该处选址建设鱼塘,并新建地埋式玻璃钢蓄水罐。2024年7月25日,横山区饮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取水点进行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标准。

2014年9月5日,原横山县政府批复横山县槐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榆林市横山区广茂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用地,同意占用榆树峁村天然牧草地(非水浇地)16.3亩,该养殖场于2015年建成后闲置。2021年5月27日,横山区石窑沟办事处同意该公司占用石榆树峁村土地179.4亩(含原审批16.3亩)。2021年6月10日,横山区林业局对该公司占用的林地予以备案,同意占用宜林地面积为11.005亩,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林地定额。



6

受理编号为006的信访问题:榆阳区芹河镇马家峁村第八组村民反映,长庆油田上古天然气处理厂24小时作业,该厂距村民家约360米,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作息,并每间隔15-20天排放臭气。

榆阳区委

2024年7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放臭气,2024年1月1日至7月25日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经调查,该厂4月16日应急泄压放空,导致乙烷流向火炬,因部分乙烷燃烧不充分导致火炬口冒黑烟。

7月25日,经榆阳区环境监测站对长庆上古天然气处理厂锅炉烟气和最近居民家中(约350米)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督促企业规范操作,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火炬冒黑烟现象发生,确需放空时,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流程,并做好记录;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因故障导致放空泄压现象发生。2024年9月底前,在厂区北侧增加8-10米的隔声屏障并向西延伸150米;2025年5月前,对B列装置的管廊采用高噪声管道双层隔声包扎措施,对闭式冷却塔建立高6米的直立式隔声屏障,进一步降低低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

受理编号为007的信访问题:神木市锦界镇沙母河村神锦煤矸石利用有限公司,将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倾倒至其他单位煤矿专用煤矸石场。

神木市委

经查,2024年该公司将未综合利用的约3万吨煤矸石排放至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排矸场;未向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排矸场倾倒煤泥。


神木市工贸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锦界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神锦煤矸石利用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运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所倾倒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并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神木市工贸局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批复产能生产,避免超规模接收煤矸石;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约谈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负责人。


8

受理编号为008的信访问题:靖边县黄蒿界镇贺阳畔村赵荫渠小组村民反映,耕地旁边中石油长庆公司6口气井无任何防护措施,24小时不间断向外喷火并排放臭气,耕地内农作物被灼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靖边县委

经查,投诉反映的井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靳30井场,位于靖边县黄蒿界镇贺阳畔村赵荫渠小组,所辖6口气井,其中1口气井关井,其余5口气井为2024年产建新井,2024年5月18日试气机组开工试气。现场查看,燃烧罐3面已按要求设置防火墙,高4.5米,距离玉米地最近距离24米,未发现农作物灼烧痕迹;在试气作业后期,正常情况下关井16小时、放喷8小时,现场核查时处于关井状态,正在带压放喷,气井不含硫化氢等燃烧后可能引发臭味的气体;气井采用加砂压裂工艺,现场不使用酸类入井液体,燃烧后不会产生刺鼻性气味;放喷作业时使用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对出口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刺鼻味气体浓度进行监测,均显示达标。




9

受理编号为009的信访问题:神木市神木镇单家滩村(杏花滩公园南侧附近)村民反映,污水处理厂排放臭味已持续一个月,使居民整夜无法入睡,尤其夜间特别严重,同时导致小孩呼吸道感染。

神木市委

经查,神木市污水处理厂近期来水量增大,峰值污水存于调蓄池,加之高温、调蓄池未覆盖、未配置臭气处理系统等原因,散发气味较大。

2024年8月20日前,对现有两个蓄水池各新建一套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2025年6月底前,在厂区北侧新建调节池,厂内新建配套标准化臭气处理设施,并同步取缔东侧临时应急调蓄池;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陕西神木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生态环保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10

受理编号为010的信访问题:神木市尔林兔镇居民反映,神木市尔林兔镇污水处理厂2023年3月由昌锦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营,截止目前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

神木市委

经查,尔林兔镇污水处理厂由陕西省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6年8月份建成投运,2019年5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三年;由于原工艺不能满足环保要求,2020年8月启动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4000方,目前一期项目已建成(设计日处理规模1000方),实际日均处理约250方,出水排放执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一级A标准;因项目未建成中水回用设施,不具备发放排污许可证条件,故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由陕西神木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水收集利用工程和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待中水回用措施落实后,于2024年12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于2024年6月10日对该公司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款10万元;责令陕西神木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榆林市时间:2024722-82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2-8173849,邮政信箱:榆林市第A221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