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阳公安分局紧盯黑恶势力犯罪动向,侦破王某、苏某、王某某、周某、张某5人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苏某、周某、张某4人,经过预谋,5名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其中同伙的回族身份,到工地打工。被工地雇佣后,又以有回民不适应工地的食宿为由,要求工地给予另起回民灶等“特殊”照顾,遭到工地负责人拒绝后便以索要误工费、住宿费、来回路费等为借口敲诈勒索。工地负责人如不答应要求,他们就扬言要阻挡工地正常施工,工地负责人被迫支付钱款。从2018 年7 月14 日至2018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组织犯罪嫌疑人苏某、王某某、周某、张某等人,先后在山西省介休市、太原市,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榆林市神木市、榆阳区等地实施敲诈勒索作案7次,敲诈勒索金额262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苏某、周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本案5名犯罪嫌疑人多次跨地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成员较为固定,王某、苏某系首要分子,其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目前,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