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阳公安分局广泛宣传发动,广辟线索来源,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却借机夸大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严重干扰了专项斗争的开展。7月6日,王某伟因谎报警情、恶意举报他人,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二百元罚款。
2019年6月5日,分局接上级转办一举报线索,王某伟称张某奇于2014年对其实施殴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接到线索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展开核查。经查:王某伟因债务纠纷被张某奇起诉至法院,便对张某奇怀恨在心,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征集线索之际,对张某奇恶意举报,借机报复,其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属谎报警情。
在此,警方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控告举报、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不得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