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2022年榆阳区境内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频发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近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德荣主持,现场进行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宣告和送达。区人大、政协、各乡镇、各涉林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公开宣告会。
在公开宣告会上,张德荣就该案件的具体事实作了进一步阐释,围绕被建议单位未全面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形、适用法律、建议整改的内容等方面提出进行了详细说明。办案人员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建议内容和相关依据等向行政机关进行释法说理,并现场展示了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获取的有关证据。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区检察院正确履职、提升办案效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检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具体、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态度严肃、法律宣传力度强,有效地推动了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被建议单位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作了表态发言,将虚心接受检察建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将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巡查、监管,杜绝辖区内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最后,张德荣强调:一是要划定红线,在宣传上发力。多形式向群众宣传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群众林地保护法律意识。二是要重心前移,在源头监督上发力。通过设置警戒线和设立公示牌等办法,杜绝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林地、违法占地问题发生。三是要依法查处,在破坏林地资源上发力。杜绝未经批准占用林地、毁林开垦、以土地整理为名等改变林地用途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上报有关行政部门。四是要建立台帐,在回收流失林地上发力。开展林地清查工作,对历史形成的破坏林地行为,要建立林地回收台帐,依法坚决收回并进行登记。同时,加强临时用地监管,对已到期的临时占地按时收回,并监督用地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防止林地流失现象发生。
下一步,榆阳区检察院通过听取被建议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协调,有效的搭建起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平台,使被建议单位易于接受,有利于消除认识误区和抵触情绪,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法律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