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飞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热潮,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
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推进一体履职。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市、区若干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决定》要求,锚定目标、明确责任、推动落实,一体推进、务求实效。
三是创新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力量服务榆阳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检察宣传作用,通过新媒体等平台生动宣传《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分享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展示榆阳检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