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榆林市榆阳区应急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事项
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的行政检查;
2.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行政检查;
3.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4.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6.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7.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8.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9.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工程、集输安全监督检查;
10.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行政检查;
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工贸行业进行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2.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级党委政府委托的各种具体事项。
三、行政执法依据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8.《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0.《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6.《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7.《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8.《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9.《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2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24.《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2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