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发改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标

为加强对涉粮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储存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检查计划。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保障国家粮食政策的有效执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检查依据

1.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粮食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是开展涉粮企业检查的主要法律依据。

2.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对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验、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3.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仓储活动,保障粮油储存安全,对仓储设施、设备、储存管理等提出明确标准。

三、检查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的涉粮企业,包括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企业以及外资粮食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四、检查内容

1. 粮食收购活动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收购粮食时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利益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拖欠情况;是否存在接受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的问题。

2. 粮食储存情况检查:核查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检查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包括是否存在霉变、虫害等质量问题,是否定期进行质量检测;查看地方储备粮轮换是否按计划执行,轮换过程是否规范 ;检查企业安全储粮措施是否落实,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 粮食销售出库检查:重点检查承储企业和卖方组织出库情况,有无额外收取费用、恶意抬高出库价格、设置出库障碍阻挠出库等“出库难”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买方企业是否存在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核实定向销售粮食用途使用情况 。

4.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查看企业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统计报表报送是否及时、准确;统计数据质量是否可靠,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了解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情况。

5.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

五、检查方式

1. 日常巡查:检查人员定期对涉粮企业进行现场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应急成品粮每月检查1辖区内国家及市区粮食储备库每季度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秋粮收购时节,适度增加检查次数

2. 专项检查: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以及节假日、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范围和重点

3.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对涉粮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4. 联合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联合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共同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六、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 1- 3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粮食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粮食供应、价格及质量安全情况,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

第二季度4- 6月  

开展粮食库存大清查及安全储粮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为主。

第三季度7- 9

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采取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方式。

第四季度10- 12

1. 开展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粮食市场检查,保障节日期间粮食市场稳定,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

2. 对全年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以日常巡查和专项复查为主。

3. 总结年度检查工作,梳理问题,制定下一年度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