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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安全防控和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执行中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负责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承担全区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与结算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七)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大楼408办公室

办公电话:0912-352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