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培平
工作职责:
依法管理和保护全区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实施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水资源费,宣传贯彻《水法》《水土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水法规,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电话:0912—32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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