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李荣
联系电话:0912-3257900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金沙北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车辆管理,效能建设,提案议案办理,水利系统工作经费审批;负责财务、发改、审计、统计对接,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水利改革、水利机械施工队、水利经贸公司遗留问题调处;负责灌区提高改造、农田配套、节水灌溉项目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水利水资源股、中营盘水库服务中心、榆高渠灌溉服务中心。
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组织、统战、政法、宣传、巡察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土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能源、环保督查事宜;负责水资源论证、行政许可、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业供水,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煤矿疏干水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水资源服务中心、尤家峁水库服务中心。联系榆阳区水务有限公司。
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管理,承担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协调农村防汛、气象等工作;负责河湖长制,河道治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采砂许可及监管,水库除险加固,黄土高原流域坝系工程,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河库管理股、淤地坝项目中心、水旱灾害防治中心、红石峡水库服务中心。
主持水土保持检查监督站全面工作;负责司法、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水利普法工作;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全区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项目,水源地保护及划分,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有关事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村供水安全中心、三岔湾渠灌溉服务中心。
负责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沙棘产业建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土保持项目;负责渔业生产与服务、水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水产工作站。
负责全区水利水保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水网规划建设,重大前期调研;施工方案的合规性审核、审查工作;负责推填土项目审核,协调配合交运及国土规划调处工作;指导水利水保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的考核考评、稽查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科教、科研课题和技术预验收等技术论证工作,协调水资源平衡调度等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规划计划、质量安全股。
协助郝智峰同志分管办公室及后勤日常事务;协助薛攀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及纪检工作;负责工会、职代会、老干、妇女、慈善、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分管红石峡供水站。
榆阳区水利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审核水利、水保、水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中长期用水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实施方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监督全区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六)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供水水源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电气化工作。
(七)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乡镇、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管理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中省市投资水利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水产种苗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捕捞许可与特殊捕捞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售、收购、利用、经营、驯养繁殖、运输、出口活动的审核、批准;负责渔业养殖生产许可工作。
(九)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库、淤地坝、河道及重要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水利局9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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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承办: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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