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尹绚斐
联系电话:0912-3525055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林大道1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负责财务(福彩公益金)、婚姻登记、殡仪殡葬事务、统计、固定资产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儿童收养、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财务岗、殡葬管理岗、慈善事业岗、妇女儿童岗,分管区婚姻登记中心、区殡仪殡葬事务中心、区儿童福利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养老服务、老龄、临时救助、区划地名等工作,分管救助岗、老龄健康岗、养老服务岗、区划地名岗,分管区养老服务中心、区中心敬老院、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审核确认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以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待遇发放、困难群众燃煤发放、医养结合集中养护、代管残疾人两项补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护理补贴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社会组织监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统战民宗、考核、保密、信访维稳、安全、创建、普法普查、扫黑除恶、质量强区、扫黄打非、优化营商环境、档案管理、深化改革、职称评定、青年妇女团委工作、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老干部关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宣传报道、人武、应急值守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社会组织岗,分管区救助站,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与发展计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异地商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留守”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村委会及社区的设立、撤销及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参与边界、资源、水域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宣传贯彻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婚姻登记,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七)拟定全区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规划;指导、监督全区土葬出殡服务;负责对全区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处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和殡葬岗位培训等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残疾人两项补助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慈善法》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工作;负责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法制宣传、培训、监督、调研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开展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全区民政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和民政事业统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主办: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承办: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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