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2016083285C/2019-023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0-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7
来源: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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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入四季度,煤、油、气、电等能源需求增大,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煤炭等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加之冬季气候变化较大,各类安全风险增大,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深化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是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再排查、再梳理,全面推进落实整改。

三、强化五项攻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煤矿领域,要切实巩固煤矿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安全大整治和安全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严格监管重点地区、重点煤矿,严防年末突击生产引发事故。道路交通领域,要结合冬季特点,进一步加强邻水临崖、桥梁、隧道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强化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管控,清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和驾驶人。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专家指导服务,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继续深化建设工程领域预防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坍塌等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章作业的行为。消防安全领域,要继续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和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堵塞和锁闭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隐患治理和执法检查。一是强化隐患“清零”。要对省、市挂牌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强化安全执法。要紧紧围绕管控住重大风险,整治好重大隐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对于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风险评级高、隐患多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五、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要对照区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日常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主动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认真做好迎接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迟报和谎报行为。

联系人: 王刚 胡晓鹏

电 话:0912-3525113 邮箱:1194528863@qq.com

附件:榆阳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榆林市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

榆阳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重点

工作要求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责任。

(一)工作部署到位

1.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再研究、再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0月31日前

(二)责任落实到位

2.加快推进《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制定出台,于11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区安委办

11月30日前

3.制定《政府领导干部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区安委办

10月31日前

4、加快区级各安全生产专委会组建,与12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承担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职责的区级部门

12月30日前

二、强化五项攻坚,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五项攻坚,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全面完成年度攻坚任务

6.严格按照《榆阳区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区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阶段划分,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查漏补缺,考核问效,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区安委办、区五项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2月底前

(四)强化煤矿安全攻坚

7.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整治和安全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严格监管重点产煤地区、重点煤矿,严防年末突击生产引发事故。

区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

8.结合秋、冬两季特点加大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强化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区,以及劳务区场、建筑工地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区交通局、辖区各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9.以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面包车、农用车等车辆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雨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和应急准备。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

10.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液氨制冷、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

区应急局、区工业商贸局、公安榆阳分局、环保榆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11.扎实做好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专家指导服务,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区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2.加快推进城镇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和落实“禁限控”,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

区工业商贸局、区应急局

(七)强化建设工程安全攻坚

13.深化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及重点工艺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因监管缺位、工程转包、分包、违章作业、拆除作业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12月底前

14.强化建设施工现场火工品储存、使用、爆破作业及营地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区住建局、区能源局、公安榆阳分局、区消防大队

(八)强化城区消防安全攻坚。

15.继续紧盯不拖底区域和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堵塞和锁闭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公安榆阳分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12月底前

(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6.严格落实露天矿山防雾、防冻、防寒措施,继续抓好外包作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区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2月底前

17.加强烟花爆竹监管、严厉打击经营领域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区应急局、区供销社、公安榆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8.校园安全要突出校舍、实验室、校车、食堂餐厅、水电气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

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9.结合冬季特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环境、农业机械、油气管线、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各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筑牢安全防线,为稳增长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筑牢安全防线,为稳增长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实施,年底前要在全区煤矿、建筑、危化、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面落实;明年6月底前中省属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面落实。

区能源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工业商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2月底前

21.推动企业落实责任清单式管理,尽快出台并实施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指南,督促企业建立各级、各岗、各类人员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22.在高危行业领域大力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应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成一批100人以下、50人以下无人少人智能化矿。

区能源局、区应急局

持续推进

23.加快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管,力争年底前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在线实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全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4G终端换装。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

12月底前

2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度。

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各县区区政府(管委会)

持续推进

25.持续推动交通运输、农机、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措施落实。

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辖区各交警大队

12月底前

26.进一步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重点工艺、高危岗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培训秩序整顿。

区应急局、区能源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27.持续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风险评级高、隐患重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惩治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

区应急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二)持续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28.探索建立随机抽考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区能源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辖区各交警大队

持续推进

29.进一步强化公安、交通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十三)强化隐患治理、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

30.对今年以来全区事故特别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评估,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强化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区应急局等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持续推进

31.落实新颁布实施的事故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实施全口径统计,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统计报表数据准确、报告及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加大问责力度。

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

32.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

区应急局、区财政局

持续推进

33.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全区中省属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加强对尚未建设制度的企业的指导督促检查。

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4.深入推动全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和企业之间互相学习借鉴,科学辨识风险。

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

12月底前

35.公布一批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严格“红名单”企业标准,实施动态管理。

36.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为安全管理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引导鼓励企业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评估、隐患排查及安全咨询。

持续推进

37.按期完成2019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省、市、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

区应急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12月底前

(十五)开展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考核)

38.对各县区区政府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五项攻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做到“三个必须”。

区安委办

12月底前

(十六)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

39.对照区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日常重点工作的重点任务,主动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认真做好迎接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持续落实

(十七)提升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能力

4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建强建好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应急救援技战术研究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能力。

区应急局、区级有关部门

持续落实

(十八)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41.强化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发布,进一步规范值班备勤、事故信息报告、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十九)强化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42、要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冬季取暖等安全常识教育,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文旅广电局等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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