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2016082944M/2025-00211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教育部发布8条措施 | ||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严格规范发文审核、清单管理督查检查、优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控借调借用教师、精简数据填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健全监测核查及强化部门工作协同等方面提出8条措施,为各地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提供明确指引,推动教师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要点如下↓
建立严格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
教育部实行发文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将是否布置超出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作为重要评估内容,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
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
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
精简数据填报与应用程序使用
健全教师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师负担问题监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畅通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邮箱、二维码等问题反映渠道。加强接诉即办工作保障,强化典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问题频发的地区下发提示函、督办单,对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出现重大舆情的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推动发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教育系统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严禁盲目打造政绩亮点、为排名靠前而弄虚作假,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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