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2944M/2025-00191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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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注 | 榆阳区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近日,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榆阳区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推动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榆阳区公民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含榆阳辖区市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生源数量等因素,按照“网格化、全覆盖”原则,合理划分入学片区,统筹安排对口初中学校。
(二)坚持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单校划片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学校按照学籍与户籍相结合原则分类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招生,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初中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二)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对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要求安排到原毕业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三)特殊群体。烈士、公安英烈、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驻榆阳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榆阳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7月11日至7月15日,其法定监护人须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322室)进行线下登记,待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榆林市第一中学分校位于人民东路33号,招收24个班、132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一小学、榆林市第二小学、榆林市第十六小学、榆林市第二十小学的榆阳户籍学生。
榆林市第四中学位于校场路2号,招收18个班、99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一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三小学、榆林市第四小学的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四小学的榆阳户籍且申请到榆林市第四中学就读学生。
榆林市第五中学位于金沙路5号,招收28个班、154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七小学、榆林市第八小学、榆林市第十一小学的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二十八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
榆林市第六中学位于湖滨北路5号,招收24个班、132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逸夫小学的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三小学、榆林市第二十三小学、榆林市第二十八小学的榆阳户籍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六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
榆林市第七中学位于文化南路,招收32个班、176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九小学、榆林市第十五小学、榆林市第十八小学的学生。
榆林市第八中学位于育才路3号,招收12个班、66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五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小学的学生。
榆林市第十中学位于北大街解放上巷20号,招收6个班、33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五小学的榆阳户籍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二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
榆林市第十一中学位于南大街八狮上巷,招收4个班、22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十一中学小学部的学生。
榆林市第十二中学位于环城北路北侧,招收12个班、66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明德小学的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三小学、榆林市第二十三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十三小学的榆阳户籍且申请到榆林市第十二中学就读学生。
榆林市第十三中学位于上郡路太白路3号,招收16个班、88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六小学、榆林市第十四小学、榆林市第十九小学、榆林市第二十四小学的学生。
榆林市第二十一中学位于文化北路(榆林学院斜对面),招收10个班、55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二十一小学、榆林市第二十六小学、榆阳区春苑小学的学生。
榆林实验中学位于青山路4号,招收10个班、55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实验小学、榆阳区文化路小学的学生。
榆林市苏州中学位于人民西路231号,招收26个班、143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市第十二小学、榆林市第十七小学、榆林市星元小学的学生;学籍在榆林市第二十小学的非榆阳户籍学生。
榆林华栋中学位于金丰路,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榆林城区榆阳辖区西沙及南郊片区小学的榆阳户籍且申请到榆林华栋中学就读学生。
乡镇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学籍在本乡镇小学的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学籍在榆林城区榆阳区属小学且自愿申请到乡镇初中学校就读学生。报名人数超出相应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要求安排到原毕业小学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7月1日0时至7月10日24时,学生监护人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详细步骤请参照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
(二)信息审核
1.线上资格审核。7月1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同步开展资格审核。学生监护人可实时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监护人等待录取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平台将反馈未通过原因,监护人需根据反馈信息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重新提交进行二次审核。若两次审核均未通过,监护人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对应初中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下资格审核。7月11日至7月15日,各学校设置线下资审服务站,审核线上报名未通过对象资格,待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招生系统。
(三)录取学生。8月22至8月23日,各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录取。学生监护人可通过“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查看录取结果。
(四)入学报到。凡被录取学生,于8月24日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予补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确保招生各环节有序衔接、规范实施。
(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过硬、纪律观念过硬的专职人员,高效运用大数据信息核查比对功能,从严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学生编班名单、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现场公布,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班级之间、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方式,全面解读招生政策、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前引导家长消除疑虑、配合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监护人全面知晓政策、深入理解政策、主动支持政策,积极营造“阳光招生、明白入学”的良好氛围,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七、相关说明
(一)报名期间,学生监护人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提交相关信息,确保所填报提交信息准确无误、合法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报名资格,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统筹安排学生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二)在榆阳区外小学就读的榆阳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随迁子女,如申请到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初中学校就读,学生监护人须于8月18日至8月20日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工作证明等),到榆阳区教育中心(金沙路)南4楼447室提交就读申请(咨询电话0912-3256826;咨询时间自8月18日起)。届时,将结合初中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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