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2944M/2025-00001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致校外托管机构举办者的一封信 |
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举办者:
大家好!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专门为学生提供接送、就餐、午休、放学后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大家坚守教育情怀,用心用智经营,以优质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口碑和信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榆阳区教体局向大家表示真挚的感谢!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守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托管机构办成家长放心、值得信赖的爱心之所、安全之地,应当成为每个托管机构举办者的内在自觉和事业追求。为此,我们真诚希望您能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政策,提高认识。2024年8月份,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榆政办发〔2024〕31号),对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设置条件、管理权责、违规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中所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是托管机构开展日常经营的标准细则,需要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唯有如此,才能举办合法、规范、优质的托管机构,才能赢得群众口碑,收获经济效益。
2.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校外托管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举办者投资付诸东流,重则造成人员伤亡,给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家长将孩子托付给托管机构,最关心的就是孩子是否健康安全,作为托管机构举办者,必须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首位。要对照《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认真开展证照办理、基础条件、人员资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收费监管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逐条,彻底整改,以“精心管护”换取“放心托付”。
3.配合整治,优化服务。按照规定,我们将于寒假前、开学前、开学后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管,并以“白名单”形式,对资质健全、合法经营的托管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机构予以关停或取缔,且列入“黑名单”管理。希望大家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数据,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努力提高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质量和水平。
最后,感谢全区各托管服务机构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