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0662/2025-00008 | [ 主题分类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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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
为深入贯彻落实《榆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榆就工发〔2024〕2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现就我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及申办流程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所需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日期需满1年);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具体开户行全称);
其他必要证明材料(如返乡农民工户籍或经营地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榆阳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并现场填写《榆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实地考察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确认正常运营情况。
3.审核公示
榆阳区人社局对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政府网站公示7天。
4.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办理地址:榆阳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榆阳区金沙北路1号)
咨询电话:0912-3361979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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