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429X/2025-00023 | [ 主题分类 ] | 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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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入选我国新一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
从省住建厅获悉:我国新一轮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启动,榆林被列为试点城市。本次试点旨在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示范。
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祁县、江苏省苏州市等8个市(县)被列为试点城市。每个试点城市将分别围绕历史建筑体检评估机制、保护修缮路径等工作进行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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