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285C/2025-0007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锦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赵锦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5〕23号),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锦锋同志任区城市创建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罗飞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基础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万雄伟、王瑛同志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冬同志任区财政局巴拉素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张兴隆同志任区财政局芹河财政和统计所所长;
高凌云同志任区文教行政事业财务所副所长;
刘源同志任区工业商贸财务所副所长;
刘志慧同志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主任;
王志宏同志任区榆高渠灌溉服务中心主任;
高淑珍同志任区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副所长;
郭蕾同志任市星元图书楼副馆长;
左涛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孙华涛同志任区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艳江同志任区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静同志任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峰同志任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
甄苑同志任区市场抽检快检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怀飞同志任区煤矿安全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智峰同志任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上述2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