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285C/2024-0014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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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01-0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陈力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陈力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3〕568号),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陈力、李文忠同志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晓琳同志区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常俊全同志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赟同志区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常玉峰同志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副主任职务;
米耀甫同志区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郭喜元同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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