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744H/2024-00418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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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榆阳区2023年华能碳汇林建设人工造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 |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榆阳区2023年华能碳汇林
建设人工造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
根据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榆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区政发〔2022〕1号),《榆阳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榆区政财发〔2024〕52号),《榆阳区区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榆区政财发〔2024〕53号),《榆阳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榆区政财发〔2024〕54号),《榆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指标体系》和《榆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榆区政财发〔2018〕106号),《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榆区政财发〔2020〕6号)的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对你局《榆阳区2023年华能碳汇林建设人工造林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请你们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附件:《榆阳区2023年华能碳汇林建设人工造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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