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刘双喜诉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榆区劳人仲案字〔2026〕第69号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南路185号,联系电话:0912-3739588),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榆林市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