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依据2024年部门联审后下发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整合优化汇总编制了《榆阳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说明》、《榆阳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成果数据。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榆阳区境内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处,包括森林公园1处、地质公园1处、风景名胜区1处,其管控分区均为一般控制区,总面积6047.76公顷,较原方案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031.72公顷,增加了16.04公顷。其中榆林榆阳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原方案总面积1639.90公顷。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总面积1655.94公顷,较原方案增加了16.04公顷,增加地块位于一般控制区内。陕西榆林榆阳国家级沙漠森林公园原方案总面积2476.57公顷和红石峡—镇北台风景名胜区原方案总面积1915.25公顷,以上两个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总面积未变与原方案一致。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榆阳区自然保护地内“天窗”地块65块,面积103.32公顷。其中陕西榆林榆阳国家级沙漠森林公园20块,面积63.65公顷;榆林榆阳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45块,面积39.67公顷;红石峡—镇北台风景名胜区无“天窗”情况。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中对榆阳区各保护地内满足回填条件的“天窗”地块进行了处理,共回填“天窗”地块1块,位于榆林榆阳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一般控制区范围内,面积16.04公顷,类型为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
现就以上榆阳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电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涉密信息请按规定反馈。对反馈的相关信息我们将进行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 0912—8106612,电子邮:330530705@qq.com。
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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