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诊所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

现将撤销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号

1

榆林岳齿众口腔诊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街道办事处中医院北侧141号

李婷婷

MA70HQAX761080215D2152

2

榆林众福堂诊所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榆阳疾控中心一楼

边志海

MA7EQP6J661080215D2112

3

榆林高新世纪春天中医诊所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东环路东侧绿景苑小区一幢01-2号

姬凤霞

MA709FNE061080217D2122

4

尤学辉口腔诊所

新建南路贾盘石下巷1号

尤学辉

PDY60149961080217D2152

5

思迈尔口腔门诊部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能源路凤凰嘉园小区1号楼1层第12号商铺


王元元

MADLH304361080217D2152

榆林市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