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榆林市榆阳区恒安路志鸿小区,因水道堵塞引发的厨房漏水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金沙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春风化雨”调解室积极介入,成功找到了解决途径。

当事人(甲方)刘先生,现居住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恒安路志鸿小区1号楼2单元202室。2024年6月期间,刘先生家中遭遇了一起由厨房下水道堵塞所引发的漏水事件。具体而言,由于志鸿小区内2层至6层住户共同使用的厨房下水道系统出现了严重的堵塞情况,导致大量污水无法正常排出,进而逆流至刘先生所居住的1-2-202室厨房内。此次漏水事件不仅造成了厨房环境的严重污染,还极大地影响了刘先生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秩序,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事发后,二楼当事人刘先生要求乙方(李先生)所代表的物业及3至6楼的业主共同协商维修费用。然而,一楼商铺担心维修会影响经营,当事人乙方(物业公司)对商铺维修损失费用的态度摇摆不定,导致多方矛盾逐渐显现。因此,当事人甲方与当事人乙方(物业公司)之间产生了矛盾。物业同样面临业主对于服务保障的强烈诉求,然而双方立场迥异,导致沟通陷入僵局。为此,当事人甲方(刘先生)申请金沙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春风化雨)调解工作室介入调解。
调解工作室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王艳春首先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详细掌握了漏水问题的具体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王艳春调解员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确认纠纷双方分别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并明确纠纷起因系该房屋厨房下水管道存在问题,需通过更换新管道来进行维修以解决该问题。她发现,由于水道长期未得到彻底清理,导致堵塞严重,进而引发了厨房漏水。在明确了问题根源后,王艳春积极协调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一方面督促物业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水道疏通和维修,另一方面也向业主解释了物业在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方面的职责和困难,增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详细阐述事实与责任,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物业方面理解了业主生活受扰的困扰,业主也明白了物业的处理流程及协作需求。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2-3-4-5-6层的5户业主每户出资2000元,总计10000元,用于更换新的下水道管道。由于维修需进入一楼商铺,产生的相关损失亦包含在内,整个维修费用共计10472元,剩余的427元由物业公司承担。双方一致同意:申请调解办理下水管道更换新管道的维修事宜。调解结束后,双方互不追究,协议一经签字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违约,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水道堵塞漏水问题,虽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成为基层治理力量有效施展的契机。此次调解不仅为业主解决了生活难题,恢复了正常的居住环境,还促使物业履行了服务职责,修复了与业主的关系。对于社区而言,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高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及物业与业主的良性互动。矛盾得以就地化解,彰显了治理效能,守护了小区的安定与融洽,践行了“小事不出社区”的治理理念。这一案例,成为基层社区治理中邻里关系与物业责任相融合的生动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