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碘缺乏地方病防治成果,根据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榆政工信发 [2020] 167号文件精神及榆阳区工业商贸局《关于榆阳区非农业人口碘盐配给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榆林市榆阳区非农业人口碘盐配给工作公告如下:
1、配给对象:全区范围内城镇在册非农业户籍人口(2020年1月1日前在册人口)。
2、领取方式: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发放。领取时须携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
3、配给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8日集中配发,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集中配发结束后,尚未领取的居民可在榆阳区盐业公司指定的固定配给点领取(另行公告)。
4、配给地点:榆林城区办事处非农业居民可就近到居住地附近社区领取(具体根据各社区通知),乡镇非农业居民到乡镇政府领取。
5、配给数量:人均配给2.8公斤,400g/袋绿色加碘盐。
本次领取采用电脑输入数据的方式进行,请广大市民按照各社区总体安排,分时、有序领取,避免集聚拥堵。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自觉佩戴口罩。
榆阳区工业商贸局监督电话: 3525127
榆林市榆阳区工业商贸局
2020年12月28日